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三(9月17日)發表其任內第4份施政報告。李家超稱,將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將其承擔部門主體責任的機制系統化、制度化,並強化公務員評核機制及公僕問責。
施政報告2025|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
今次施政報告亦提及將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李家超表示,政府執行部門和人員為數不少,難免會有個別部門出現問題的情況。因此須及時查找原因並予以糾正,防止個別問題影響社會對政府的整體信任。
施政報告2025|司局長設「政治問責」及「行政問責」
李家超指,把司局長就制訂政策須「政治問責」,以及公務員就執行政策須「行政問責」兩者,當部門出現問題,須查找不足、予以改善,並釐清責任誰屬,按缺失輕重情況,依照公務員管理制度進行相應行政或紀律處理,後果包括警告、譴責、不獲增薪、降級、扣薪、勒令退休以至革職等。
施政報告2025|調查分兩級別處理
至於調查亦會分兩個級別處理,李家超指,第一級屬於一般性質的問題,調查由部門首長負責,查找不足,予以改善,並按照公務員管理制度對過失人員作出相應行政或紀律處理;而第二級則指,如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或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或有跡象顯示問題可能涉及部門首長的角色時,調查由專為責任制設立的調查小組負責,查找不足與釐清責任。
李表示,該小組獨立於政府系統,以確保調查公正獨立;小組可調查任何級別公務員,確保調查全面;小組了解政府一般運作,確保調查能有效率地盡快完成;小組將為常設隊伍,隨時候召,確保其肯定性和準備性。
施政報告2025|或邀請外間專家處理
同時亦會擴大現時「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職能以進行調查,現時委員會的職務不涵蓋調查,擴大其職能以涵蓋調查,並可邀請專家或與被調查部門無關連的政府人員參與調查,既可確保有關調查的獨立性和公正性,亦可確保調查效率,並會按《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條例》,以附屬法例形式訂立規例。
施政報告2025|建立更嚴謹公務員評核機制
公務員話題近年亦在社會上引起討論,李家超又指,將強化公務員評核。他表示,為公正、如實地評核公務員表現,因此須建立有效的評核機制,有助部門首長持續提升部門整體效能、提振優秀公務員士氣,並協助有待改進人員提升能力,同時公正處理少數行為不當的人員。
公務員事務局須作出研究,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更有效反映和區分人員的工作表現等級;至於各司局長除了根據現行機制,評核高級公務員(包括部門首長等)的工作表現外,亦須督導轄下高級公務員做好其下各層級人員的人事管理,包括評核、調配、晉升和紀律跟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