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電動單車在香港街頭日漸普及,惟相關法例及使用規範仍未完善,導致部分使用者漠視交通安全,甚至引發事故。近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一名男子駕駛電動單車在馬路上橫行,最終與一輛電單車相撞,事後更與電單車司機發生爭執。
荃灣電動單車馬路橫行撞鐵騎士仲反鬧對方
根據網上流傳影片所見,事發地點疑似位於荃灣。片中可見,一名男子駕駛電動單車,未有佩戴頭盔,後方掛有一個外賣平台的箱子。期間,一旁有一輛電單車正準備行駛,當紅綠燈顯示可行駛時,兩車同時起動。
不過,當電單車準備轉右時,由於電動單車是直行,結果與電單車迎頭相撞。事故發生後,影片所見,電動單車司機疑似情緒激動指責電單車司機「唔識避」,最終影片結束;而電動單車上並無車牌,亦未見任何登記標誌,惟卻在車流密集的馬路上行駛,明顯違反交通安全。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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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鬧爆其中一方
事件曝光後,網民反應激烈。有留言批評:「電動單車唔係任你行馬路,唔好攞命嚟玩!」、「唔登記、唔戴頭盔、唔守規矩,仲要鬧人,真係無王管?」亦有網民呼籲政府加強執法,防止類似事件重演;部分市民則表示,電動單車雖然方便,但若無清晰法例規管,只會令道路更危險。「而家啲人買部電動車就當自己係車主,唔使考牌唔使登記,咁樣行馬路真係好危險。」
最高可被罰款及監禁
根據運輸署現行指引,電動單車屬於「電動可移動工具」,若在道路、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最高可被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