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抵港男旅客行李藏逾9萬元私煙 判囚4個月兼罰款

29歲抵港男旅客行李藏逾9萬元私煙  判囚4個月兼罰款

海關早前拘捕一名29歲抵港男旅客,揭發其行李暗藏逾9萬元私煙,昨天 (10月23日) 被判囚4個月兼罰款。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昨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和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於本周二(10月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9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20,7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9.3萬元,應課稅值約6.8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據了解,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