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由巴士乘客拍攝的影片在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畫面中,一名身穿白衣的少年於馬路上踩單車,停在紅綠燈白線前,面對逼近的巴士仍未讓路,更面帶笑容回望,疑似與友人聊天。事件引發網民批評其行為「玩命」,更有人直言「唔好攞全車人命嚟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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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乘客拍片揭驚險場面
影片由巴士上層乘客向下拍攝,清晰可見少年騎單車停在馬路中央位置,巴士駛近時未有讓路。少年不但未有移動,反而回頭與旁人交談,神情輕鬆。雖然最終未有發生碰撞,但畫面所見情況驚險,引起網民強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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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使用規則 市民安全意識不足
根據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單車使用者應靠左行駛,並避免阻礙其他車輛。在繁忙路段或交通燈前,單車應停於指定位置,切勿佔用車輛行車線。違規者可被票控,罰款最高可達港幣500元。
有網民留言表示:「我都係會落馬路踩車嘅人,但呢啲擺明玩嘢,唔想俾人歸類做同一班人。」亦有人指出:「細車唔係靠邊踩安全啲咩?踩喺巴士前面,好彩冇事,唔好彩就佢GG(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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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及《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駕駛單車人士於道路上行駛時,須遵守一系列交通規則。違規者可面臨罰款、監禁及記分等處分,詳情如下:
- 不遵從交通燈指示、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
首次定罪可處罰款港幣5,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定罪,罰款可達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此類違規亦會被記分:
- 不遵從交通燈指示者記5分
- 橫過連續雙白綫或附有虛綫的連續白綫者記3分
(如違規者尚未持有駕駛執照,記分將記錄在案,日後領牌時一併計算)
- 魯莽騎踏單車
首次定罪可處罰款港幣2,000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港幣5,000元及監禁3個月。
- 不小心騎踏單車
可處罰款港幣2,000元。
- 運載其他人、動物或物件而妨礙視線或控制車輛
可處罰款港幣2,000元。
- 在黑夜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未有使用車頭白燈及車尾紅燈
可處罰款港幣2,000元。
- 單車未裝配警報鐘或裝有非規定警報儀器
可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 在道路上並排騎行(除超車外)
可處罰款港幣2,000元。
- 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騎單車(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可處罰款港幣500元或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