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車Cam影片在社交平台廣泛流傳,10月27日(星期一)清晨,內容顯示一名男子駕駛電動單車於粉嶺公路逆線行駛,場面驚險,引發網民熱議。事件不僅突顯道路安全隱患,更牽涉電動單車在香港法例下的使用規範。
高速公路現「逆流電雞大叔」
根據網民於Facebook群組「香港交通事故關注組」發帖內容,事發於早上約7時04分,地點為粉嶺公路往元朗方向、近金錢村何東學校對開路段。影片顯示,一名男子駕駛電動單車,未有佩戴頭盔或任何保護裝備,突然出現在快線上逆線行駛。當時車流密集,多輛私家車及小巴沿路疾駛,部分司機見狀即時煞車並扭軚閃避,亦有響咹警示,場面一度險象環生。
男子其後橫越三線行車道,由快線駛至慢線,期間更與一輛專線小巴擦身而過,幾乎釀成意外。影片最後顯示該男子駛至路壆後失去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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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嘆「晨早嚇一嚇」
事件曝光後,網民紛紛留言表達震驚與不滿。有留言形容該男子為「逆流大叔!電車版」,亦有網民直斥其行為「害人不淺」、「真心癲」、「晨早嚇一嚇」。不少人關注電動單車在高速公路出現的合法性及潛在危險,認為應加強執法及公眾教育。
電動單車須領牌及持牌駕駛
根據運輸署指引,電動單車若具備動力驅動裝置,即屬《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下的「機動車輛」,必須領有有效牌照,並由持有駕駛執照人士操作。該類車輛亦須符合《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之安全標準。
此外,《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99條明文禁止任何非獲准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包括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及電動輪椅等。違者可被票控,最高可被罰款及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