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中心天橋近日流傳一段影片,顯示一名白衣女子在天橋上多次拍打一隻小狗,疑似涉及虐待動物行為,事件引起網上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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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影片曝光引公眾關注
根據社交平台帖文,事發時間約在晚上8時至8時10分,地點為旺角中心天橋。帖文作者表示,當時見到女子拍打狗隻,因擔心自身安全未有上前阻止,只能拍片記錄並報警。影片顯示,女子拍打狗隻的力度頗大,狗隻表現無助,場面令人不安。
帖文作者後續補充,已向警方報案並交出影片,亦聯絡愛護動物協會(SPCA)。警方回覆指,影片顯示狗隻狀態未見明顯受傷,證據不足以構成刑事罪行。
法例界定:虐待動物檢控門檻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如「殘酷對待、虐待或不合理對待動物」可被檢控,最高可判監及罰款。然而,條例對「殘酷」的定義,通常需涉及造成嚴重傷害或痛苦,並有醫療證據支持。警方指,若無明顯傷害證據,難以達到檢控門檻。
事件引發網民熱議,有人批評拍片者「只顧拍攝未有阻止」,亦有人認為「直接干預或有危險」。不少留言呼籲市民遇到類似情況應報警,並保存證據,以便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