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歲晚,本地對肉品需求增加,海關留意到有不法分子在網上宣傳,指可低價購入內地進口肉。海關周三(2月11日)採取行動,在沙頭角中英街檢獲1200公斤凍肉及超過3000公斤食品,市值約40萬元 ,四名男子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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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根據情報和深入調查後,發現有不法份子涉嫌經沙頭角中英街,將凍肉由內地走私來港。
四名男子被捕
海關周三採取執法行動,在沙頭角截查一名由中英街內地位置,運載大批發泡膠箱到香港的男子,並從箱中檢獲大批凍肉及食品。由於男子未能提供艙單及衛生證明書,被海關當場拘捕。
海關深入調查後發現,有關食品會經本地貨車運往貨倉,再分發至其他地方。海關之後拘捕了三名懷疑有份參與非法走私活動的貨車司機和倉庫負責人。
四名被捕人士年齡介乎38至61歲,目前正在保釋候查。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涉案凍肉及食品運送時未有儲存在適當溫度
海關表示,涉案凍肉及食品在運送過程中,並無儲存在適當溫度,沒有使用冷藏裝置和乾冰,而且不經任何衛生檢測,一旦流入市面,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威脅。
海關亦留意到,網上有廣告聲稱可以用特別低的價錢,購買內地凍肉。海關正在調查,檢獲凍肉與廣告上是否有關連。
未經許可入口受規管食物 可被判囚六個月及罰款五萬元
食環署方面則指,為保障食物安全,基於公共衛生的理由,現行高風險的食物,例如肉類、家禽、野味受相關的條例所監管。
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任何進口的肉類和家禽,都需要向食環署申領進口許可證;而且根據香港法例第132AK章《 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攜帶或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和蛋類入境香港,一經定罪最高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而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均沒有附上來源地當局發出的有效衛生證明書,亦沒有食環署的進口許可 。運輸過程中有不適當儲存,包裝上的發泡膠可容易滋生細菌,有機會增加食物安全風險。
食物安全中心呼籲業界,不要售賣或進口來歷不明的食物,包括肉類和家禽等等。消費者應該光顧信譽良好,以及領有食物環境衛生署發出的相關食物業牌, 以及售賣許可證的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