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灣賊人燒味店偷錢|CCTV清楚影低過程兼容貌 竟「證據不足」拉左都要放人?!

不少人以為店舖裝設閉路電視便萬無一失地保障財物安全,認為就算有賊人,都無所遁形?然而,你有沒有想過,閉路電視片段其實並不一定可以成功將賊人繩之於法? 

《東張西望》今集苦主在筲箕灣經營燒味飯店 11 年,從未遇過賊人光顧,直至去年 3 月 22 日,店內首次發生偷竊案。案發當時,負責看店的苦主因人有三急短暫離開,只用了一分鐘時間。當他回到店內,卻驚覺櫃桶的金錢數目有異,於是翻查閉路電視紀錄,赫然發現有人進入店內並盜取現金。

隨即,他報警並錄取口供,還將監控片段上載網絡,希望透過公眾力量揪出犯人。警方迅速行動成功拘捕疑犯,並確認其盜取約六千多元。

然而,賊人雖然被捕,卻一直未被起訴,連苦主自己都漸漸淡忘這宗案件。直至一年後,即今年 5 月,他才收到警方回覆,得知案件未能起訴。警方表示,由於證據不足,未能對疑犯採取法律行動。

苦主慨歎,原來即使閉路電視拍下犯案過程,清楚記錄疑犯的樣貌及動作,全世界都能辨識此人身份,仍然無法將其繩之於法?!

警方解釋,疑犯不認罪,因此需要確保監控片段所拍攝的人確實是犯案者。警方本應透過衣著、鞋襪等細節比對,但因未能找到確鑿證據,故未足以證明該人就是案發時的賊人。

網上輿論熱議此案,有人認為「CCTV 片段不能作為證據」,但大律師陸偉雄指說法不正確。畢竟,閉路電視已清楚拍下案發過程,影像亦極為清晰,甚至疑犯當時未有戴帽、太陽眼鏡或口罩遮掩容貌,應屬堅實的證據。

陸大狀指出,今次案件疑犯拒絕認罪,且警方未能在其寓所尋回當日服飾,的確「不理想」,但不代表「沒有證據」。

苦主不禁感慨,案件明明已有CCTV片段,為何仍不能將疑犯落網?他曾考慮尋求法律意見,但擔心律師費遠高於被盜款項,只能無奈接受現實。

他亦擔憂,如果讓犯人逍遙法外,可能會再次犯案,令更多人受害。

警方回覆指,去年 3 月曾因涉嫌盜竊拘捕疑犯,但當時證據不足,未能提出起訴。現時警方正重新審視案件及相關證據,以作跟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