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丨【 洗黑錢案 • 1 男子判囚58個月 • 法庭判刑 】

警方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接獲7宗假冒官員及投資騙案,案中的受害人將資金存入多個本地銀行戶口。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並起訴1名內地男子,涉嫌於2023年9至11月期間處理超過港幣4500萬元的犯罪得益。

被告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58個月。

東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梁鈺亨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