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市中心再現「丐幫」現身!觀眾王先生報料,指近日在元朗市中心,近大棠路附近一帶「丐幫滿街」。據王先生提供的照片所見,多名男子在地上行乞。
元朗市中心「丐幫滿街」周街乞食
照片所見,這些男子均為殘疾人士,有些沒有雙臂,亦有人是失去雙腿;他們坐於地上,面前有一個盆子,相信是讓好心人放錢在內,有人旁邊亦有電動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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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眾:十幾萬月薪立法會議員去咗邊?
王先生指,有向相關部門反映事件,他指食環署向他表示,只能勸喻「丐幫」離開,又要求他自行聯絡警察。王先生又表示,「深圳都已經沒有丐幫,但香港有。到底10幾萬月薪的立法會議員幹甚麼的?」。
香港行乞屬犯法
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乞取施捨」罪,進行行乞活動的人士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