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及公德問題再惹關注!《東張西望》接獲觀眾陳先生(化名)報料,指於7月6日(星期日)下午約4時30分,在太子維景酒店門口巴士站附近,目擊一宗令人譁然的不文明事件,有人在繁忙街道旁疑似當眾如廁,場面令人錯愕。
太子巴士站大媽街頭「就地解決」
從觀眾提供的照片可見,事發地點位於太子一個巴士站範圍內,地上清楚寫有巴士站標記。畫面中,一名人士蹲在路邊位置,褲子褪下,背向馬路方向。
現場正值下午繁忙時段,馬路上有貨車及其他車輛經過,對面行人路亦不時有途人往來。旁邊放有一個大型手提袋,附近則是巴士站牌位置,屬人流及車流相當密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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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庭廣眾當眾如廁嚇傻觀眾:真係咁急?
相關行為發生於公眾地方,而且完全暴露在途人及駕駛人士視線範圍內,情況相當尷尬。陳先生表示,當時經過現場時目睹整個過程,「大街大巷喺巴士站做啲咁嘅嘢,應該真係好急。」
陳先生又說,自己當時太震驚,除了拍照外,已經沒有心機去理會。而他亦認為,即使有生理需要,亦不應在公眾地方做出影響環境衛生及他人觀感的行為。
在香港,隨地便溺屬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2BK章第8條《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所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大小便,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000元;此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亦規定,公眾便溺最高可處罰款港幣500元或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