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好車都可能「中招」?《東張+》接獲觀眾黃先生(化名)報料,指其私家車停泊於將軍澳新都城一期停車場期間,懷疑遭隔鄰車輛乘客開門時撞花車身,但對方事後未有留下資料便離開。更令黃先生無奈的是,即使車Cam拍到事發過程、車牌及涉事人士樣貌,最終仍被告知需循民事途徑追討損失。
停車場開門撞花名車即走
黃先生表示,事發於7月5日下午約3時左右。當日他將車輛停泊於將軍澳新都城一期停車場後離開購物,大約一小時後返回取車,當時未有察覺異樣,直至7月10日洗車時,才發現右側車門位置出現明顯刮花及凹痕。
從黃先生提供的照片可見,白色私家車車門位置出現一條橫向刮痕,在燈光反射下相當明顯,漆面亦出現受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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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Cam影到車牌人樣仍難追究
另一張影片則來自車Cam畫面,可見涉事車輛停泊於旁邊車位,期間有人開門接近黃先生車身位置。據黃先生表示,影片拍攝到整個碰撞過程,亦能辨認涉事車牌及人士外貌。黃先生指出:「我立即睇返車Cam,就見到成個過程。」
他其後於7月11日下午約5時30分到將軍澳警署報案,希望追查責任誰屬。不過他表示,其後獲通知由於事件並非發生於車輛行駛期間,而是在停車期間造成損毀,因此警方未有受理作交通意外案件跟進,建議循民事索償途徑處理。
黃先生坦言:「我需要自己畀錢維修。有車牌、有樣、有片段,結果都做唔到,我覺得有啲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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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無奈:只能民事索償
他又透露,自己過去亦曾遭遇類似事件。他指出,當時其電單車停泊於住所停車場內,因較少使用而長期蓋上車套。其後發現電單車曾被撞倒,又被人扶回原位,導致倒後鏡變形及車頭歪斜。雖然亦曾報警處理,但由於閉路電視未有拍攝到涉事位置,最終同樣無法追究責任。
黃先生認為,問題未必完全與執法有關,「有冇方法保障被人撞花架車嘅車主?會唔會法例本身有漏洞?」他又表示,若每次遇到類似事件都只能透過民事索償處理,對一般市民而言往往耗時又繁複,容易令人感到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