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乘客與朋友入閘後站着傾偈太耐,出閘被收66元附加費,上網吐苦水反被嘲欠缺常識。
該乘客於Threads發文,指與好久不見的朋友吃飯聚舊後一起搭港鐵,入閘後「仲傾咗好耐」,然後各自搭不同方向的列車離開,「點知出閘嘅時候話入閘時間超過咗150分鐘,要罰$66!有啲咁嘅罰款點解唔一早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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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隨即引發熱議,大批網民並未同情事主,反而指出該規則早已實施多年,留言包括「你新嚟㗎?」、「仲以為係常識」、「好多年前已經有」、「已經存在了超過30年」、「想點樣一早講明?入閘嗰陣讀哂成份附例俾你聽好冇?」。亦有人諷刺「$66當交學費」、「$66比你坐2個幾鐘抵啦,又唔使日曬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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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網民認為條例是防止有人在站內交收貨物阻塞月台,同時防止有人利用最低車費來回各站或交換車票逃票。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及港鐵「車票發出條件」第1.8條,所有乘客進入已付車費區域後,須在入閘後150分鐘內完成車程並出閘。如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解釋而逾期逗留,將被徵收相等於當時最高額之單程車費(目前為66元)作為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