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上環站內發生懷疑非禮案。周二(5月6日)上午11時08分,警方接報港鐵上環站一名25歲女子懷疑遭非禮。
29歲男子涉嫌「非禮」被捕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一名姓張、29歲男子涉嫌「非禮」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跟進。據悉,女事主與疑犯互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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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罪是刑事罪行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猥褻侵犯(非禮罪)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可判處10年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40條訂明的普通襲擊罪,即屬違法,最高可判處1年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39條規定,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可面臨最高3年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