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MMA|多人街頭毆鬥疑因「眼超超」起爭執 一男被搶40萬勞力士

尖沙咀MMA|多人街頭毆鬥疑因「眼超超」起爭執 一男被搶40萬勞力士

尖沙咀發生街頭集體「MMA」毆鬥事件,多人受傷。警方周一(6月2日)凌晨3時許,接獲途人報案,指有20至30多人,在柯士甸路近公廁聚集互毆,事件中一名男子被搶去一隻約值40萬元勞力士手錶。


柯士甸路近公廁。(GOOGLE地圖)


尖沙咀MMA|有人手持木棍鐵通等毆鬥

據悉,期間有人手持木棍、鐵通等。事件中7人受傷,一名31歲男子期間被搶去一隻約值40萬元勞力士手錶。其後警員及救護員接報趕至現場,眾人疑聞警號速速散離。

而救援人員於現場發現7名受傷人士,部份人在酒吧內,他們先後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據悉另有涉案4名男子在逃,年約20至30歲,案發時穿着黑色衣服,警方正調查事件。

案件中有6名男子被人手及腳襲擊受傷,一名姓劉男子(21歲)手受傷、一名姓張男子(24歲)嘴受傷、一名姓黃男子(21歲)頭及嘴受傷,一名姓楊男子(22歲)頭受傷、一名姓陳男子(22歲)嘴及手受傷、一名姓伍男子(19歲)肚痛及頭痛。 


柯士甸路近公廁。(GOOGLE地圖)柯士甸路近公廁。(GOOGLE地圖)


尖沙咀MMA|疑因「眼超超」起爭執

據了解,其中一名姓陳的傷者(31歲)遭打鼻後,被搶去一隻約40萬元的勞力士手錶,案件列作「傷人」及「盜竊」,現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警方初步調查,指傷者及在逃人士在上址曾因目光問題「眼超超」而起爭執,其間陳男的手錶懷疑被人偷去。

非法打鬥即屬犯罪

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5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5,000元罰款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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