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油麻地出現一件「人肉霸車位」事件!一名車主於周六(6月14日)在社交平台群組發布一段影片,指油麻地有一女子以「人肉」霸佔泊車位。事件引起網民討論。
油麻地女子「人肉霸位」佔領空車位
一名男子周六在油麻地離開泊位後,立即有人以「人肉霸位」佔領廾位。車Cam片主在社交平台上發帖文,寫道,「人肉佔領車位」。據影片所見,片主剛離開一個車位的距離,立即有一名女子上前站在車位上,當時後面一輛紅色汽車欲上前使用泊位,惟女子企正泊位而無法駛前。
片主從倒後鏡中看見後,立即下車與女子理論。雖然片影片未有聲音,惟仍能從片中看到片主指着女子說話。其後影片結束。而據片主上載的另一影片所見,紅車汽車似乎已順利泊入車位內。
影片截圖:
網民叫好稱「大快人心」
不少網民斥責該女子的行為,認為不應該用這些方法霸位,又指非常危險,亦有人稱Cam主下車理論令人大快人心,「咁鍾意個錶位瞓喺度囉」、「以為人無恥便無敵,點知今次敗走」、「洗乜同佢嘈啫,斜插入錶走人」、「片主好型,睇唔過眼落車插佢」、「人肉霸位係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希望大家尊重同支持」、「最緊要夠厚面皮」、「車主做得好」、「以前試過叫個仔飲啖水落車行埋去扮嘔」、「一日唔罰呢啲人,一日都仲存在」、「而家呢個社會太多呢啲自我中心嘅人」、「車主落去話佢就岩」、「係我就泊低熄匙走人,最緊要唔好阻到其他車行」、「試吓個喇叭,呠到佢尷尬癌喇」、「片主好波」、「呢個cam主好嘢!」、「禮貌啲叫佢死開 唔就範咪報警 最緊要唔好有沖突」。
「人肉霸位」或違反法例
人肉霸位的行為不僅影響交通秩序,更可能違反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及4B條所示,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或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陳列或留下,或導致陳列或留下任何物品或東西,而這些物品或東西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或可能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可處罰款5,000元或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