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茂坪邨昨晚發生一宗非禮案。周二(6月17日)晚上約8時52分,一名42歲女子途經秀茂坪秀明道一段走廊時,懷疑遭一名男子非禮。事後疑犯迅速逃離現場,女子隨即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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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兩人互不相識
警方接報後到場調查,並將案件列作「非禮」處理,現正全力追緝涉案男子。
據了解,案發地點位於秀茂坪邨,受害人與疑犯互不認識。警方指,疑犯為一名約60歲男子,身高約1.7米,案發時戴有口罩。
非禮罪為刑事罪行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猥褻侵犯(非禮罪)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可判處10年監禁;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40條訂明的普通襲擊罪,即屬違法,最高可判處1年監禁;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39條規定,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可面臨最高3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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