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福順街發生一宗令人痛心的虐狗事件。周日(6日)上午10時23分,有市民途經橫洲配水庫路邊草叢時,發現一個麻包袋,內藏一隻受傷唐狗,隨即報警求助。
![]()
警列虐待動物追查
警方接報到場後,證實狗隻已死亡,頸部有明顯傷痕,並被膠索帶纏繞,疑遭人惡意虐待。
警方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處理,並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9隊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而狗屍已由相關機構人員帶走作進一步檢驗。
![]()
虐待動物最高可判監3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蓄意對動物施以殘酷行為,包括虐打、毒害、遺棄或導致不必要痛苦,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