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再有借錢黨出沒。一名港男日前在社交平台發文分享,指凌晨3時駕車途經錦上路石湖磡路口時,遭一名男子攔車求助,聲稱外婆急病入院,急需借取300元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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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扮孝孫哭訴借$300外婆睇急症
據事主在社交平台的帖文表示,該男子情緒激動,聲淚俱下地表示外婆正於瑪麗醫院急症室留醫,自己身無分文,懇求借錢並強調「唔係壞人,唔好當我乞兒」。樓主起初要求對方以轉數快還款,但男子以「剛從台灣回港,未開通轉數快」為由拒絕,並為取信樓主,自稱在銅鑼灣任職髮型師,留下電話號碼承諾翌日還款。
翌日發現中借錢黨招
樓主見對方衣着整齊、口音純正,且情況緊急,最終答應借出300元。惟翌日致電對方時發現電話無法接通,翻查行車記錄儀(車Cam)更驚覺該男子早已尾隨其車輛進入村內,始知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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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認出疑為慣犯
事件曝光後引起網民熱議,有人指男子疑似是慣犯,更有人表示曾遇類似情況,「好彩,我都差啲中招。」、「記住:急症唔駛即比,佢會寄信問佢攞翻。」、「我中過 !畀咗200蚊佢 ,佢啲演技好勁 !三秒內喊得出」、「錦上路點會去瑪麗,去都去北區醫院嗱」、「我都遇過,又係我泊完車係車場門口拍我,又係一樣對白,又話自己住乜乜花園,我叫佢去地鐵站搵警察幫你,跟住無理佢走左」、「原來而家轉咗場去錦田搵食,之前成日喺沙田呃人錢,話自己係陳慧敏契仔」、「佢慣犯嚟,成日呃的士搭」、「我都遇過佢,佢話佢冇現金搭車,我話幫佢call可以用app支付嘅車,佢又係都要現金,我話我有大陸微信,你過數俾我先,佢就話唔駛啦謝謝」、「你講起呢樣嘢,我就一日喺沙田圍搭巴士嘅時候,佢去走過來想喊想喊咁樣,可唔可以借佢$100?」、「我都係佢,俾咗兩舊水佢,銀包仲有$100人民幣都攞埋」、「日日有人講,但都日日有人被呃,唉⋯」、「係上水火車站食煙都試過,我直接問佢係咪打劫,另一隻手按左3條9」、「太多騙子,講到金錢一定不會比」。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最高判10年
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上事件有機會違法,任何人如觸犯,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