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單位/沙田/隆亨邨/賞心樓/房屋署/房署/凶宅/租金】一名男網民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中發帖,表示早前獲派沙田隆亨邨賞心樓一個15樓單位。
事主指從房屋署配房信件可見,該單位並非凶宅或「有問題單位」,卻獲8個月租金減免,即首8個月租金由原本的2,957元,減至1,478元,即他只需交一半租金。對此,事主坦言感到不解,「邊位老友可幫我解惑,點解賞心樓可獲房屋署減免8個月半租?個房屋署主任話間屋唔係凶宅,唔係問題樓」。
網民:不受歡迎單位
帖文曝光後,有網民分析該單位或長期無人接受配房而長期空置,房屋署遂以租金優惠吸引輪候人士接受,「因為不受歡迎單位真係可能間屋空置咗好耐,配極都配唔到出去嗰啲」、「舊都係原因」、「後面條隊咁長,點解要平咁多?你唔要後面梗有人要,房署點可能咁樣畀優惠出去?」、「如果長時間派唔出,有租金優惠吸引接受入住」、「可能隔籬有垃圾屋、黐線婆,建議親身上去睇吓先」、「舊屋,派咗好多次都冇人要,咪用呢啲吸引你囉,未必一定兇宅」、「建議自己去望吓,試吓睇吓問唔問到隔籬左右或者保安嗰個單位有冇特別嘢。聽過有啲單位只係被派單位嘅家庭唔想小朋友轉校/返工遠,咁啱幾個家庭都係咁,就歸納入咗不受歡迎單位」。
對此,事主指即使單位空置多時,背後「一定有原因」。他欲向鄰居詢問,卻「搵唔到一個人」,最後還是決定拒絕配房。
房屋署解釋原因
房屋署新聞組回覆《東張+》查詢時表示,為善用寶貴的公屋資源,香港房屋委員會自2007年開始,向願意入住空置時間較長單位的租戶提供租金寬減。入住空置12個月或以上而少於24個月的單位的租戶,從租約生效第2個曆月起,可獲4個月免租期,分8個月減租50%;至於空置24個月或以上的單位,可獲6個月免租期,分12個月減租50%。
至於上述個案涉及一個空置約20個月的單位,房屋署按照上述安排向獲編配人士提供8個月50%的租金寛減。房屋署指出,長期空置單位的原因不一,公屋申請者如就獲編配單位的情況或辦理入伙手續有任何查詢,可直接與所屬的屋邨辦事處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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