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媽一家4口首派東涌公屋 夫家住市區 想加名變擠迫戶博分戶多間屋 附擠迫調遷及分戶資格+安排

港媽一家4口首派東涌公屋 夫家住市區 想加名變擠迫戶博分戶多間屋 附擠迫調遷及分戶資格+安排

【擠迫/調遷/東涌/翔東邨/公屋/市區/加名/擠迫/單位】一名女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中發帖,指一家4口申請輪候擴展市區公屋單位,輪候7、8年後,最近獲首派東涌翔東邨單位。

然而,女事主指丈夫、奶奶和姑仔本身居住市區3至4人單位,疑惑如把她和3名子女加名到該單位變成「擠迫戶」,能否博取「分2間屋?」,並詢問網民意見:「知有好多變數,都想聽吓各位意見,thx(謝謝)。」

網民:首派咗就咪諗

帖文曝光後,大部分網民都指事主這樣取不會獲派另一單位或分戶,「首派咗就咪諗啲冇用嘅嘢啦」、「你老公同你一家根本冇得加名,除非你姑仔除名先」、「而家冇得分戶,最多畀間大啲嘅你」、「有機會(全家)重新審查!唔係你話加就可以加!都唔係你話你係擠迫戶就係擠迫戶!」、「冇,諗多咗」。

擠迫調遷資格及安排

據香港房屋委員會資料,在資源許可下,房屋署申請分組每年會推出一次遍及全港屋邨的「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以自選單位形式編配單位予合資格的公屋租戶申請者。

惟申請者須按所住地區的調遷限制選擇單位,即新界住戶只能揀選新界或東涌的單位,擴展市區或離島住戶不能揀選市區的單位。符合資格並擁有連續10年或以上公屋居住期的申請者,在揀選單位時將不受區域限制,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家庭成員不和才獲考慮分戶

分戶政策方面,公屋租戶如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且根深柢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 得體恤的理由,房委會會按其特殊情況作出考慮,並在有需要時轉介予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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