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發生一宗嚴重車禍。周日(5月18日)上午9時許,牛頭角道有一輛紅色小巴,撞倒一名過路的年約60歲男子。男子頭部受重創,倒地昏迷不醒,送院後證實不治。
現場沒有行人過路設施
據報,一名年約60歲男子於牛頭角道297號玉蓮臺對開從左至右橫過馬路,該處並無行人過路處,其間遭一輛開往旺角方向的小巴撞倒昏迷。救援人員到場,傷者已無呼吸脈搏,由救護車送往聯合醫院搶救,最終證實不治。警方正調查事故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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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現場圖片所見,小巴車頭左下方被撞至凹陷,地上遺下一大灘血跡,血跡與小巴車頭相距約半米。涉事小巴司機被警員帶上警車調查,車上女乘客目睹意外發生亦在場協助調查。
紅色小巴為9號線
涉事紅色小巴為9號線,去程由旺角(登打士街)開往觀塘(宜安街),回程則由觀塘(牛頭角道)開出前往旺角(登打士街)。往觀塘方向途經亞皆老街、太子道東及牛頭角道,往旺角方向則途經牛頭角道、福淘街、太子道東及太子道西。
亂過馬路可被罰2000元
根據運輸處的交通規定,「綠色人像」燈號閃動期間,行人不可開始橫過馬路。《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3(6)條明確規定,在交通燈控制下的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守燈號指示。未有合理辯解而違規的行人,將被罰款2,000元。